巴勒斯坦当局推动建立巴勒斯坦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照我数,这已经是第四次的反复了。如下是我对第一次的描述:
1948年10月1日,耶路撒冷的穆夫提Amin al-Husayni,站在加沙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的前面宣布巴勒斯坦完全政府的成立(Hukumat 'Umum Filastin)。理论上来讲,这个"政府"已经统治了加沙并很快会控制全部的巴勒斯坦。因此,诞生了崇高宣言中声称的具有巴勒斯坦自由,民主,主权特质及部长上任的国度。但整个的许诺是虚设的,因为加沙实际上是由埃及政府的国王法鲁克所统治,部长没有任何权利,巴勒斯坦完全政府也从没统治过整个巴勒斯坦。相反,这个国家很快调零变得无足轻重,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巴勒斯坦国的目标几乎消失了。
距第一次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约四十年之后,于1988年的11月15日,同样是在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的议会前所宣布的。这一次,由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领袖,亚西尔·阿拉法特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次的宣布比第一次更徒然,因为新的国家宣布在阿尔及尔成立,而这个地方距离巴勒斯坦约两千英里,四个边界线以外;这个新国家并没有控制它所声称之国的寸土;并且还面对着强大的以色列劲敌。
前两次已成为了古老的历史,在1999年的第三次,和这一次的出奇的相似。正如我当时所评论的:
当一个国家宣布成立,其结果会给巴勒斯坦人及以色列人同样带来极大的不利。这种公然违反奥斯陆协定的行为会造成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减损及暴力的增加。···美国和以色列及一些其他的国家要比另外180个国家在其中更为重要。我希望他们不只是简单地对阿拉法特和巴勒斯坦当局作出拒绝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决定并告之他们这样的单边宣称会让巴勒斯坦人负上极大的代价。同时继续的协谈是单边要求独立宣称的一个更明智的选择。这个议题的确很困难并且过程还被拖延;也没有设立协谈结果的准确日期,这只会让巴勒斯坦更加拖拉。要想取得协谈的成功,这一过程必须进行下去直到有了自然的结果。
现在是2011年的9月了,改变的越多,就越是同样的东西。(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