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美国政府错误的逮捕了俄勒冈州比弗顿 37岁的布兰顿・梅菲德。马德里送来的指纹明显的将他和3月11日的爆炸事件联系起来,这次事件造成191人死亡,2000人受伤。当西班牙政府辨明指纹是阿尔及利亚人的指纹,司法部就要求释放梅菲德先生,他的确被释放了。
撇开技术性错误不谈,司法部已经被公众批评梅菲德先生的成立部分是通过发现他和伊斯兰教的关系。梅菲德先生在被释放时宣布:“我是美国的穆斯林”;“我觉得,作为穆斯林我被挑选出来,并遭受了歧视性待遇”。他的父亲贝尔同时说:“他们把他找出来是因为他们希望有人可以符合这个特征。这是他们所能找到的最接近的,并且他是穆斯林”。
波特兰伊斯兰教中心的Samer Horani 评论到:“如果你是穆斯林,你就是嫌疑犯”。美国民众自由联盟的Dave Fidanque说:“论到司法部,如果你是穆斯林并且经常参加受怀疑的清真寺的活动,你就被假定为有罪,除非你被证明无罪 ”。《纽约时代》不赞成的说到拘留梅菲德先生的决定“非常明显是因为他的穆斯林背景所影响的”。
但是美国的执法机构是否错误的定义了梅菲德先生的身份呢?
没有,这方面是完全适当的。如果我们无视梅菲德先生和激进的伊斯兰教徒以及全球圣战的许多联系,那么我们就是近视眼。
此外:
当政府控诉人员明显的掌握身体上证明有罪的证据之时,他们难道应该闭上眼睛并不理睬这些联系和活动吗?司法部只是简单的履行职务将这些都指出来了。
就连美国伊斯兰教关系委员会(一个和暴力活动有多重联系的伊斯兰教主义者组织)的Ibrahim Hooper都承认“没有穆斯林离恐怖主义有超过6度远”,全世界的政府必须接受并考虑这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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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新的证据,见《布兰顿・梅菲德被囚禁的更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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