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选择自由,穆斯林的信仰是什么呢? 一处《古兰经》的经文(2:256)回答了这个问题:“在宗教中无强迫”(阿拉伯语是la ikrah fi'd-din)。这似乎听起来非常清晰,南部加利福尼亚伊斯兰教中心坚持认为这指伊斯兰教徒如何遵循美国《宪法》中的原则。中心视《宪法第一修正案》(“议会不应当制定法律尊重建立一种宗教,也不禁止它的自由发展”),都是基于《古兰经》的不强迫经文中的概念。
本着同样的精神,前任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S.A. Rahman说《古兰经》的短语包括“一个道德自由宪章,在人类整个宗教编年史中都是空前的”。对敏感的西方人来说,这种解释有直觉上的意义。因此CATO研究所的经济学家Alan Reynolds 在《华盛顿时代》中写到这个经文表示《古兰经》“劝告宗教容忍”。
难道它只如此简单吗?
事实上,这节简单的伪装的短语,在历史上曾经有无数的意义。以下有许多例子,几乎都是前现代的,起源于最近两本显著的书,Patricia Crone的《神治:政府和伊斯兰教》(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和Yohanan Friedman的《伊斯兰教中的忍耐和强迫》(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是我个人研究的扩展。从最小的自由主义到最大的自由主义者不断发展,“非强迫”一词被不同的认为是:
- 废除: 经文被后来的《古兰经》经文遮盖(比如9:73:“噢,先知!与非信徒和伪善的人斗争并残酷对待他们”)。
- 单纯的象征:这个短语只是一个形容,不是命令。伊斯兰教的真理都是非常清晰就是让人们归顺成为穆斯林不等于“强制”;或者其他战争中被打败之后信奉伊斯兰教的不被视为“强制”。
- 属灵的,但不是实践中的:政府也许实际强制外表的顺服,虽然当然他们不能强迫穆斯林如何思想。
- 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它只使用在七世纪在麦地那的犹太人。
- 只限于生活在穆斯林统治之下或接受穆斯林统治的非穆斯林: 有的法理学家说它只适用于“经书中的百姓”(基督徒、犹太人和索罗亚斯德教教徒);其他人说它适用于所有的异端。
- 派出有些非穆斯林:背教者、妇女、儿童、战犯和其他人可以被强迫。(这是适用于大多数时代和地点的标准解释)。
- 只限于所有的非穆斯林: 穆斯林必须遵守伊斯兰教原则并且不能放弃信仰。
- 限于穆斯林:穆斯林可以从信仰的一种解释转移到另一种(比如从逊尼派转到什叶派),但是不可以离开伊斯兰教。
- 适用在所有人:获得真正的信仰必须经过审判和试验的考验才能取得,而强制则雕削这个人的信心。
在短暂阶段的大量辩论是很关键的,因为信徒辩论所有神圣书籍的内容,不仅是《古兰经》。这场关于非强迫的经文的辩论有几个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展示出伊斯兰教(象所有的宗教一样)是信徒建立的。穆斯林的选择从塔利班式的压制到巴尔干式的解放。又很少的先知存在;并且并不存在“正确”或者“错误”的解释。穆斯林有一个几乎清晰的层面来决定“非强迫”在21世纪的含义。
相反的,非专家人物应当在声明《古兰经》的含义上面非常谨慎,因为这些解释都是可改变的和主观的。当Alan Reynolds写到非强迫经文意味着《古兰经》“劝告宗教忍耐”,他的目的是好的,但是实际上误导了读者。
此外,许多其他领域的伊斯兰教徒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论有不同,穆斯林可以决定更新圣战的内容,妇女有什么权利,政府有什么职能,金钱利息的什么形式应当被禁止,还有其他许多方面。他们如何解决这些重大问题都影响整个世界。
最后,穆斯林本身将做出这些决定,西方可以影响他们的方向。压制性的因素(比如沙特政权)可通过减少石油的依赖性而施加。更多自由派的穆斯林(比如Atatürkists)可以通过让伊斯兰教主义者领导的土耳其进入欧盟而被排斥。
非穆斯林所做的也有潜在的重要影响,就是影响“宗教非强迫”是否被解释为宗教忍耐或者允许(正如Salman Rushdie一案中)的谋杀许可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