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适用伊斯兰教法(Shari‘a)的西方人日益感到沮丧,因为这种种适用伊斯兰教法的势力在他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随着一夫多妻制度被越多接受,教会的领袖支持伊斯兰教法,法官引用《古兰经》,秘密的穆斯林法院进行司法审判。 人们怎样才能阻止这中世纪的与现代生活极为不协调的法律体制的扩张呢?这种法律体制压制妇女并且视非穆斯林为社会的次等公民。
西方人能做的第一步就是形成一条反对伊斯兰教法的统一战线。当伊斯兰教主义者面临几乎同心协力的反对,就会放弃他们的主张。一个例子,美国伊斯兰教关系委员会(CAIR)上个星期召开的会议中提及了对盲人的导盲犬使用的争议。
穆斯林传统认为狗是不洁净的动物,不应该接触。这一问题导致人的一种厌恶情绪,当穆斯林的商店主人或者出租车司机拒绝为依赖导盲犬的盲人提供服务时, 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我已经收集15个类似的案例,可参见我的博客文章《穆斯林出租车司机对导盲犬》:其中有五个案例来自于美国(新奥尔良、辛辛那提、密尔沃基、佛罗里达的布鲁克斯韦尔(Brooksville);华盛顿的Everett);四个来自加拿大(温哥华、两次在埃德蒙顿, 阿尔伯塔的Fort McMurray);三个案例来自英国(剑桥、两个案例发生在伦敦);两个案例来自澳大利亚(墨尔本、悉尼);还有一个发生在挪威(奥斯陆)。
新闻报道了穆斯林司机非常粗鲁的拒绝盲人乘客,对他们大喊大叫,“不准带狗,不准带狗,下车!下车!”;“把狗扔出去”;还有“不准带狗,不准带狗!”盲人发现他们自己被拒绝,丢脸,被弃绝,被侮辱或者甚至受伤害,被扔在雨中,被丢在不知所去的地方,约会迟到或者错过了班机。
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的委员Graeme Innes和他的导盲犬。Innes经常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拒绝。 |
然而,当警察局和法院涉入的时候,盲人享有的基本需要和尊严的法律权利几乎总能胜过穆斯林对狗的厌恶。穆斯林经营者或者司机总是发现他们自己被警告、罚款、接受再教育、甚至被送进监狱。判定司机的行为是“完全侮辱人”的法官真正为许多人伸张了正义。
CAIR意识到它的方法在法院和公众中间都以失败而告终,突然之间机敏的转变了态度。比如,在一次活动中,CAIR在明尼阿波利斯组织了300名司机为全国盲人联合会的参加人员提供免费的接送服务。(因为不相信这一明显的举动,一位联邦官员回应到:“我们真的…对这些免费的接送服务感到不舒服。我们认为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相信出租车司机需要意识到法律规定他们不能拒绝任何盲人。”)最终上个星期, CAIR加拿大办公室发布一条消息,强烈呼吁穆斯林向盲人乘客提供服务,引用一个董事的话“伊斯兰教允许在视觉能力弱的问题上使用狗。”
CAIR的投降条约包含了重要的一课:当西方人广泛的统一拒绝具体的伊斯兰教法或伊斯兰教传统并联合反对的时候,西方的伊斯兰教主义者必须适应大多数人的意思。导盲犬是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之一;其它问题包括妇女问题,比如 丈夫殴打妻子,布卡(罩袍),妇女生殖器的毁损加上“荣耀”杀戮。西方的联合也会迫使伊斯兰教主义者公开指责他们在比如奴隶制度和使用伊斯兰教法的金融业务等问题上的意见。
其它来源于伊斯兰教的习惯(至今)还没有出现在西方,但是在穆斯林世界则是居主导地位。这些包括惩罚被强奸的妇女,招募儿童兵并训练成为自杀式爆炸分子并且处死一些罪犯,比如不信伊斯兰教的穆斯林, 通奸的人,未婚生子的人或者巫婆。西方的团结也可以在这些领域赢得穆斯林的退步。
如果西方人团结一致,伊斯兰教法必定失败。反之,我们则要一败涂地。